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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完美体育人社局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4-12-15  来源:

  完美体育网站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单位所在地为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路,区号为0730,邮编为414000。

  (一)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和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岳(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办公室(综合调研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调研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刊征订工作;承办本局系统为民办实事、政府绩效评估、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督查落实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牵头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维稳办公室)。组织起草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法制培训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突发性群众事件的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预算经费方案申报、分配核算和财务指导、监督、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及局属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

  (四)就业创业科。拟订实施全市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等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理论研讨有关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统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和管理;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拟订全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指导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级考核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组织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岳(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博士后工作站服务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负责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劳务派遣许可、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负责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等政策;承担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

  (十一)表彰奖励和民生实事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为民办实事统筹协调工作。

  (十二)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及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承办市中心城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

  (十三)工伤保险科。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市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有关工作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鉴定有关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指导行业“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权限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调整相关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办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终端许可;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具体组织管理局系统驻政务中心窗口日常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归口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违规案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审核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稽核工作进行监督;承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制定并修订我市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非工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流程;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授权,对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和劳动能力鉴定医院进行动态筛选、管理和考核;抽取劳动能力鉴定入库专家在指定医院入闱,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病人进行查体,并在指定地点进行专家评审,鉴定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代拟出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文书,管理鉴定档案、印鉴;负责劳动能力鉴定业务范畴内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十七)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机关工会,负责局机关工会会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系统工会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方胜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5家局属单位,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3个,包括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包括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公测评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林治学,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湖南云溪人,1992年11月加入中国,1991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7年7月至1998年4月任共青团云溪区委副书记(其间:1996.08至1998.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6年8月至2008年4月任岳阳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任主任(副处级);

  2008年4月至2012年5月任岳阳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其间:2005.09至2008湖南省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任汨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第一校长;

  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汨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第一校长兼市总工会主席;

  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汨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党校第一校长、市总工会主席、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汨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市委党校第一校长、市总工会主席、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汨罗市委常委、汨罗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汨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常务);

  分管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局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档案管理所、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惠企纾困、农民工工作、自贸区建设、“五好”园区创建、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对口联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

  黄达江,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湖南岳阳平江县人,1999年9月加入中国,1995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学历。完美体育网页

  (其间:2000.09-2005.11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2005.12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19.12--2021.07 岳阳市云溪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三级调研员

  2021.07--2021.10 岳阳市云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提名人选

  2022.10--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吴桐,女,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湖南华容人,无党派人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2019.12--2022.08 湖南省岳阳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4.11--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局办公室、综调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局信息化办公室、机关团委、机关妇联;牵头负责信访工作、12333热线办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单位建设、安全生产、网络信息等工作;对口联系市人大、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委绩效考评办、市委人才办、市委督查室、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协助联系市委编办。

  甘磊,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湖南汨罗人,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2002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岳阳市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其间:2006年12月获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方胜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湖南岳阳县人,1999年3月加入中国,1994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0.09--1994.07 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4.09--1998.05 岳阳市检察院刑二科书记员、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2010.01--2010.07 岳阳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检察员

  2020.02--2020.02 岳阳市纪委市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0.02--2023.02 岳阳市纪委市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3.02--2023.05 岳阳市纪委市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3.05--2024.08 岳阳市纪委市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一级监察官

  2024.08-- 岳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四级高级监察官、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分管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和局工伤保险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行政审批科;牵头负责“放管服”改革、行风建设、行政审批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对口联系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中心)。

  谈抒,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湖南湘阴县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96.04--1997.04 湖南省岳阳市就业局财务科副科长(副科级)

  1997.04--2001.01 湖南省岳阳市就业局企管科科长(副科级)

  2001.01--2002.03 湖南省岳阳市就业局企管科科长(正科级)

  2002.03--2005.03 湖南省岳阳市就业局城镇社区就业服务科科长(正科级)

  2005.03--2005.10 湖南省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副科长(正科级)

  2005.10--2010.01 湖南省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副局长兼就业培训中心主任

  2014.03--2015.08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2015.08--2022.02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22.02--2024.04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三级调研员

  分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工会;协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对口联系市总工会。

  卢景辉,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南汨罗市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2005.02--2006.12 湖南省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2006.12--2009.07 湖南省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2011.04--2011.11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2011.11--2022.01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2022.01--2022.10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2.10--2024.04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三级调研员

  2024.04--2024.10 湖南省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调研员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维稳办公室)、财务科、就业创业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表彰奖励和民生实事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一)办公室(综合调研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调研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报刊征订工作;承办本局系统为民办实事、政府绩效评估、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督查落实本系统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牵头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维稳办公室)。组织起草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法制培训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突发性群众事件的指挥调度、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预算经费方案申报、分配核算和财务指导、监督、内审工作;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编制及局属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审核汇总工作。

  (四)就业创业科。拟订实施全市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等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理论研讨有关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统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和管理;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拟订全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指导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级考核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组织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岳(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博士后工作站服务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负责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劳务派遣许可、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负责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等政策;承担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

  (十一)表彰奖励和民生实事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为民办实事统筹协调工作。

  (十二)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及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承办市中心城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

  (十三)工伤保险科。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办法;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市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有关工作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鉴定有关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指导行业“放管服”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权限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调整相关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办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终端许可;协调各相关业务科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具体组织管理局系统驻政务中心窗口日常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归口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违规案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审核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稽核工作进行监督;承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制定并修订我市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非工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流程;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授权,对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和劳动能力鉴定医院进行动态筛选、管理和考核;抽取劳动能力鉴定入库专家在指定医院入闱,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病人进行查体,并在指定地点进行专家评审,鉴定伤残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代拟出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文书,管理鉴定档案、印鉴;负责劳动能力鉴定业务范畴内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十七)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机关工会,负责局机关工会会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系统工会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第一条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号)、《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岳阳市市直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编发〔2021〕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第三条市就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政府促进就业、人才强市和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并实施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2.参与制定就业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行政辅助工作。

  1.负责组织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事务性工作,为相应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失业与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

  2.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其它人事人才业务范围内的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等工作。

  4.协调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服务创业载体和创业主体,落实创业扶持和评选奖励;负责市本级创业贷款担保经办工作。

  5.负责组织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6.负责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现场与网络招聘活动具体实施工作;承办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参与国际人才交流合作。

  7.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岗位信息归集、供求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对重点领域用工情况实施预警监测。

  8.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原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人事档案的管理、流转以及人事代理等工作。

  第一条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1〕1号)、《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岳阳市市直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编发〔2021〕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第三条市养老和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政策制度制定、基金管理、行政审批相关事务性工作。

  2.参与社会保险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社会保险经办体制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

  1.负责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人员的扩面登记、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和待遇核定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市本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其它统筹外待遇的发放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承办工伤事故申报受理、调查取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和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稽核和风险防控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与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

  7.负责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

  1 . 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兼职仲裁员聘用管理、业务培训的日常工作 ;

  7、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用人单位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8、对驻岳中央、省属及市直以上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日常巡查、书面材料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定期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受理对驻岳中央、省属和市直以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查处;

  10、组织查处全市范围内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案件;承办上级移送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并负责情况反馈;负责组织对县(市)区监察大队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案卷评议;

  13、制定应急方案,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引起的件,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4、承办市劳动保障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企业的申请、考查,对已评定的诚实守信企业、诚信示范企业进行管理。

  四、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公测评中心)(正科级)电话

  1、负责全市公开招录的笔试考务工作,承担笔试试卷、面试题本的传递、交接、保管等工作。

  2、负责统一组织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产业园区的公开招聘、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四海揽才”笔试及面试的考务工作。

  3、负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等考试考务工作。

  五、岳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正科级)电线、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协助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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